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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啊,看標題就知道了。
搞不懂,為什麼常常約定好的事總是到一半就這樣?
「啊!對不起!我忘記了!」
「對不起,我沒辦法和你去了......」
「真的很抱歉!因為臨時有事......」
「我媽說要帶我出門。」
「拜託你不要生氣,我下次會記得的......」
「下次好嗎?我們下次再一起去。」
甚至還聽到這種......「我、我睡過頭了......」
去你的,很好玩啊?這樣很好玩啊!
如果不行也可以打電話來講一聲,搞什麼?忘記跟我有約?好樣的!
算了,這種次數多到我自己都數不清了。
我不是在誇耀我自己什麼,只是,既然答應別人的事情就要做到,我都為你們盡力爭取了,為什麼就不能為我想?
很困難嗎?這樣做不到嗎?你們這些人......
真的,很多事情就算我強求也沒辦法,可是我討厭理由,自己做錯事竟然還有理由?
時間、地點都是你們定的,雖然我常常每個禮拜六、日都有例行的事情要做,除了補習、讀書以外,我每天都很忙,可是為了想跟你們出去,我總是硬擠時間出來陪你們。
來亂的啊!我的時間都被你們這些人打亂了啦!
要是你們更守信用,我就不會這麼生氣了。今天,有個同學打來說我不用跟她出門了,他哥會帶她去。
很好。
很小的一件事是吧?等啊,等到每次被爽約、等到約定當天要出門才說、等到你想翻桌,是啊,還可以跟我分享,跟我分享可悲至極的理由,我可以讓你知道我這股怨氣!
算了,我乾脆都自己ㄧ個人好了,幹什麼這麼麻煩,我又不是你的玩具,更不是你們可以隨便使喚的僕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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